慶云生前契約
前言:
隨著人口老年化巨增,政府立法改革殯喪文化之相關產業,以改變傳統習俗之陋習,在台灣存在過多的傳統殯喪業者,從以前到現在各種項目都沒有公定的價格,隨業者喊價,造成許多民眾可能會被坑錢,政府希望透過生前契約公司取代傳統殯喪業,讓民眾在家人過世時,也可以得到保障,慶云。搭著時機的順風船,生前契約公司看準廣闊市場之需求,陳慶雲,人人都有一死、最終一定會使用,且優勢在於企業之經營不會受市場景氣影響。依據內政部統計國內一年平均死亡人數為14~16萬,慶云,可見固定年產值的穩定性會很高,最重要的是,此產業型態無法外移,畢竟每個國家的風俗習慣不同難模仿,慶云,外資企業必須花更多時間了解本國文化及民間習俗,因此本國業者在此產業中占有極大優勢。
立法條文:
3. 民國95.7.01-強制實施業者(傳統殯儀社、生前契約公司)正式實施殯葬管理條例實行細則。
a. 具備殯葬服務能力之殯葬服務業
b. 實收資本額3000萬
c. 完整三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
每一份契約均開立發票,而政府透過法令規定業者須開立發票,從中課5%的稅收以增加國庫資產,並提撥75%交付信託,財政部監管,百分之百合法保障。當使用者使用這張保單時,慶云生前契約,生前契約公司必須在兩小時內到達處理相關作業,違者須賠償一倍違約金,且此次儀式一切免費。
 ,慶云;
資料來源-黃思豪、鄧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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